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大潮包容恢复的智慧之旅

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出生于宋建昌南城(今江西境内)的书香门第。其父包扬、伯父包约、叔父包逊均曾求学于陆九渊和朱熹的门下。自幼聪明好学,博览群书,精通经史。早年在家中讲授《大学》,以雄才辩论阐释孟子思想,使得众多弟子感叹不已。

宋嘉定十三年(1220年)中进士后,他先后担任金溪主簿、光泽主簿等职位。在台州期间,他坚决制止了一位自称“”的妖僧的迷信活动,为地方除去一大害。此外,在建宁府期间,他还多次打击迷信行为,并惩治贪污官员,因而政声显著。

随后的仕途中,他历任大理寺卿、刑狱提点官、隆兴府知府兼江西转运使等职务。在景定初期,被提升为礼部侍郎、中书舍人。他因其守法奉公的品格被提升为刑部尚书,并封南城县侯。

临终前,他告诫家人要节俭办丧事,被度宗赞誉如同程颢、程颐,以少保衔谥“文肃”。他的诗作有《敝帚集》流传至今,但已经佚失部分内容。而清代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录了八卷《敝帚稿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