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出生于宋建昌南城(今江西境内)。他是刑部尚书的显赫人物。他的家族有着深厚的文化背景,父亲、伯父和叔父都曾跟随陆九渊学习,并后来求学于朱熹。在这个书香门第中,小小的包恢展现出了超群过人的聪明才智,他对知识的渴望无限,他博览群书,通晓经典和史籍。据说在家中的私塾里,他不仅能够教授那些年轻学子的《大学》,而且能以孟子之学为基础,将其精髓阐述得淋漓尽致,这让众多学生及老师都被他的雄辩所打动。
宋嘉定十三年(1220年),包恢凭借卓越的能力成功考取进士。他初任金溪、光泽主簿等职,在此期间,他积极推行新政,不仅平息了唐石之乱,还被提升担任沿海制置司干官等高级职务。在台州时期,有一个自称“”的妖僧横行霸道,以迷惑乡民为乐。然而,包恢闻讯后,即刻行动,将这位妖僧绳之以法,为当地居民带来了安宁。
之后,在建宁府任上,再次展现了他的清风正气,对付那些利用饥荒敲诈百姓、贪污腐败官员的手段也一一加以纠正。在广东转运使一职上升至大理寺卿并提点浙西刑狱后,又担任隆兴府知府兼江西转运使。此时,因为他严格遵守法律公正执法,被提拔成为礼部侍郎、中书舍人。而景定初期,因其坚持公正与廉洁,被改派为刑部侍郎、华文阁直学士,并掌管平江府兼发运使。
在这一系列岗位上的工作中,包恢始终秉持“守法奉公,其心如水”的原则,从未放松自己的责任感和对人民利益的关怀。当有人企图通过强夺土地欺压农民,而又反咬农民一口的时候,包恢即刻上奏朝廷揭露事实真相,最终导致这些豪强受到惩罚,让原本属于百姓的地界得到了归还。
最终,在咸淳二年的五月份,由于其卓越贡献和非凡品德,被提升为刑部尚书、端明殿学士并担任签书枢密院事,并封爵南城县侯。但四年后,再次获得资政殿学士之职。这位国學大師翟鸿在晚年仍旧保持着高洁的人格魅力,当他去世时告诫家人要节俭办丧事。皇帝闻讯,对他的遗产表示赞赏,将他比作程颢、程颐这种高尚人物,并赠予少保衔以及谥号“文肃”,甚至提供银绢五百两资助其葬礼。此外,《敝帚集》虽然已佚失,但依照《永乐大典》的记录,由清代馆臣辑录成《敝帚稿略》八卷。而关于他的诗作,也有影印版本,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作为底本进行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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