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出生于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的书香门第。他的父亲包扬、伯父包约、叔父包逊都曾求学于陆九渊,并从朱熹那里游学学习。从小就聪明好学的包恢博览群书,通晓经史,对《大学》有深刻的理解和解释能力,他在家中开设的讲座吸引了百余名学生,这些学生都对他的才华和雄辩能力感到惊叹。
宋嘉定十三年(1220)中进士之后,初任金溪、光泽主簿,其后历任建宁府学教授、监府翼军等职。在这些职位上,他招募地方豪绅成立武装,以此来讨平唐石之乱并有所作为。在台州知府期间,他捉拿了一名自称“”的妖僧,该僧人以其神秘身份欺骗乡民,扰乱了当地的风俗习惯。通过这次行动,不仅治愈了当地人民,也展现了他坚决打击迷信行为的一面。
随后,在广东转运使一职时升至大理寺卿,并提点浙西刑狱。他不久后又担任隆兴府知府兼江西转运使。此时期内,他还因其守法奉公而受到推崇,最终改任刑部侍郎、中书舍人。
景定初年间,由于他守法严格且心如水清,因此被调往刑部尚书,同时也担任端明殿学士和签书枢密院事。此外,还因为一次劣绅强夺民田事件,而上疏陈明始末,最终导致这些豪强得到惩罚,使得原本属于他们的田地归还给原主。这份贡献让他更加受人尊敬。
咸淳二年五月,被提升为资政殿学士,此时已是87岁高龄。临终前,他告诫亲人要节俭办丧事。而度宗闻讯,对他的遗表表示感慨,将他比作程颢、程颐赠予少保,并谥号“文肃”。为了资助其丧葬费用的银绢五百两,还特别送去。此外,有关他的诗集《敝帚集》,虽然已经佚失,但清代四库馆臣根据《永乐大典》辑出了《敝帚稿略》八卷,其中的事迹见于《桐江集》卷三中的读者评论,以及宋史卷四二一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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