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出生于宋建昌南城(今江西境内)的书香门第。其父包扬、伯父包约、叔父包逊均曾求学于陆九渊和朱熹的门下。自幼聪明好学,博览群书,精通经史之学。在家中的学习环境中,他不仅能够讲解《大学》,而且能以孟子学说打动人心,使得众多学生和老师都对他赞叹有加。
在科举考试中,他在宋嘉定十三年(1220)考取进士,并先后担任金溪、光泽主簿等职务。在建宁府时,他招募地方豪绅组成武装力量,对抗唐石之乱有显著成绩。此后,在台州和临安府期间,他还有效治了当地的妖僧问题,并破除迷信,惩治奸吏,为民除害。
随后,在广东转运使一职上升至大理寺卿,再次提点浙西刑狱。不久,他又被任命为隆兴府知府兼江西转运使。在景定初年间,他先是担任礼部侍郎、中书舍人,然后改任刑部侍郎、华文阁直学士,并最后成为平江府知府兼发运使。他不仅维护法律秩序,还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
咸淳二年(1266)五月,被提升为刑部尚书、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同时被封为南城县侯。而四年内,又被授予资政殿学士称号。当时已经87岁高龄的他去世前,将节俭办丧告诫亲人。朝廷对他的贡献深表敬意,将他比作程颢与程颐赠少保谥“文肃”,并提供银绢五百资助其遗体处理工作。
除了诗歌创作外,包恢留下了一些文章集,其中《敝帚集》已佚失,但清代馆臣据《永乐大典》辑出了八卷版本,即《敝帚稿略》。此外,《桐江集》的第三卷中也有关于他的记载,而《宋史》的第四二二一卷则有传记介绍。此外,其诗作依照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进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