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出生于宋建昌南城(今江西境内)的书香门第。其父包扬、伯父包约、叔父包逊均曾求学于陆九渊和朱熹的身边。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包恢从小展现出了超群的聪明才智和对学习的热爱,他博览群书,通晓经史,并且擅长讲解《大学》,他的雄辩能力让他在父亲所设立的学堂里赢得了百余名学生以及家人的赞赏。
宋嘉定十三年(1220年),他通过科举考试成为进士。此后,他历任金溪、光泽主簿、建宁府学教授等职务,在这些岗位上,他不仅展现了自己的治国理念,还因讨平唐石之乱有功而受到提升。随后,又担任沿海制置司干官、宗正寺主簿等职位,其中包括台州知府期间,对抗了一名自称“”的妖僧,这个妖僧以装神弄鬼的手段欺骗乡民,扰乱社会秩序。通过坚决行动,将其捕捉并惩处,为当地带来了安宁。
在建宁府期间,他多次打击迷信活动,同时也严厉处理那些借助饥荒敲诈百姓的大奸吏,使自己在政治上的声望大增。他之后又转往广东任转运使,再升为大理寺卿提点浙西刑狱。不久,即被派至隆兴府知府兼江西转运使这一重责繁忙的职位。
景定初期(1260年左右),他担任礼部侍郎、中书舍人,此时期表现出了守法奉公的品格,被认为心如水清,因此再次升迁为刑部侍郎兼华文阁直学士,并负责平江(今苏州)知府兼发运使一职。在此期间,他还顺利解决了一起豪强强夺民田反诬抗租的问题,让正义得到了伸张。
咸淳二年五月(1266年),他被提升为刑部尚书、端明殿学士及签书枢密院事,并获得封号南城县侯。此外,还曾获资政殿学士称号。当时高龄87岁去世时,其遗表深受度宗赞赏,被比作程颢、程颐赠少保谥“文肃”,并提供银绢五百用于办丧事。此外,还留下了诗集《敝帚集》虽然已佚,但由四库馆臣辑录成《敝帚稿略》八卷,有传记载在《桐江集》、《宋史》中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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