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出生于宋建昌南城(今江西境内)的书香门第。他的父亲、伯父和叔父曾经在陆九渊的学堂学习,并后来又跟随朱熹游学。在这种家庭氛围中成长的包恢,从小就展现出了超凡的聪明才智和对知识的渴望。他博览群书,通晓经史,对《大学》这本著作尤其有深入研究,他在家乡举办的一次讲座上雄辩阐述孟子学说,不仅赢得了百余名听众的钦佩,也让他的家族成员感到自豪。
1220年,他以优异的成绩成为进士。起初担任金溪、光泽主簿,随后又被派到建宁府作为教授,并监管翼军。包恢不仅招募地方上的有识之士组建武装,还成功平定了唐石之乱,在这一过程中显示出了他卓越的领导能力。此后,他历任沿海制置司干官、宗正寺主簿、台州通判以及临安府知府等职位。在台州期间,他揭露并惩治了一位自称“”的妖僧,这个僧人通过迷信活动欺骗当地民众。
之后,在建宁府工作期间,包恢多次破除迷信,同时也处理了利用饥荒敲诈民财的大量奸吏案件,因政绩显著,被提拔为大理寺卿兼浙西刑狱提点官。不久,又担任隆兴府知府兼江西转运使。在此期间,他还因为“守法奉公,其心如水”而受到赞誉,被改任礼部侍郎、中书舍人。
景定初年,由于其严格遵守法律和公正行事态度,便被提升为刑部侍郎和华文阁直学士,再次担任知平江府兼发运使。在这个位置上,面对劣绅强夺民田的情况,上奏朝廷,以确保农民权益,最终导致这些恶霸受到惩罚,使得土地归还到了原来的主人手中。
咸淳二年五月,当他升至刑部尚书、端明殿学士及签书枢密院事时,更是获得封号南城县侯。四年间,再度担任资政殿学士。这段时间里,即便已高龄87岁,但仍旧保持着清廉生活习惯,对待丧葬事宜坚持节俭。当时皇帝度宗读过他的遗言,对他深表敬仰,将其比作程颢、程颐等历史人物赠予少保衔,并谥“文肃”。为了帮助完成他的丧葬仪式,还专门送去了价值五百两银子的物品。此外,关于他的诗歌作品,《敝帚集》虽然已经散失,但据《永乐大典》的记载,有人辑录成《敝帚稿略》八卷。而有关他的传记,则收录在《宋史》卷四二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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