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1182-1268),字宏父,号宏斋,是宋代的一位杰出学者和政治家。他生于书香门第,其父、伯父和叔父都曾经学术上的导师陆九渊,后来又学习了朱熹的学问。从小就聪明好学,博览群书,对经典熟悉如手。在他的父亲开设的私塾中,他不仅教授学生,还以雄辩才华阐述孟子思想,让众多学生惊叹不已。
在科举考试中,包恢考取进士,并担任金溪、光泽主簿等职务。在台州期间,他惩治了一名自称“”的妖僧,这个妖僧以神通广大欺骗当地百姓。包恢不畏艰难,将其捉拿法办,为地方平定了一次动乱。
他还在建宁府期间,不断破除迷信,惩治那些利用饥荒敲诈民财的奸吏。由于他的守法公正行为,他被提升为大理寺卿和刑部侍郎,并且连续担任知府等职务。在一次劣绅强夺民田案件中,他上疏陈明真相,使得豪强受到惩罚,土地归还原主人。
最终,在咸淳二年五月,被升为刑部尚书,并赠予少保谥号“文肃”,并被赞誉与程颢、程颐齐名。当时年事已高,但仍旧坚持节俭办丧,而度宗也对其有深刻的敬意,将银绢五百资助其遗体安葬。此外,他留下一部诗集《敝帚集》,但现已佚失,只有清朝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成《敝帚稿略》八卷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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