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幼随父亲潘泽海学习戏曲,6岁便在舞台上展现才华,饰演年幼的角色。随着父亲的剧团“跑码头”四处漂泊,她从小就习惯了流浪生活,这种经历为她后来塑造人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47年,与父亲一同加入丁老六班队,在安庆市落脚于“民众”剧团。
父亲潘泽海是一位当时名声显赫的花旦,因此我有幸接受他亲自教授的课程,从而掌握了许多戏曲知识。15岁时,我便能够独立担任主角。当时女演员并不多,而像我这样年轻的人更是少见,因此很快赢得观众的心。这让我有机会尝试各种角色,从花旦到闺门旦,再到刀马旦,我都能熟练地表演。
1949年,我加入了安庆民众剧团,在《梁山伯与祝英台》、《白蛇传》、《小二黑结婚》和《宝莲灯》等著名作品中担纂主角。我聪明且勤奋,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在1954年的华东区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上,当我18岁的时候,我荣获了一等奖,这极大地鼓励和激励着我继续努力。
1954年,我被调入安徽省黄梅戏剧团。在此期间,该团一度分成两个部分,我担任第二个团队的副团长。我参与了《党的女儿》、《红色宣传员》、《二龙山》、《破洪州》和《红楼梦》的制作,以及其他几十部剧目。此外,与严凤英、王少舫搭档合作表演,让我们在《天仙配》的二姐和《女驸马》的公主身上留下深刻印象。
我的每一场表演都认真对待,不仅仅是为了完成任务,更是为了精确刻画人物。我始终坚持只扮角色,而非单纯执行行当。身段优雅、文武双全,是我持续努力所得的一份收获。而唱腔则师承于父母,对古朴浑圆、委婉优美充满热爱,力求通过声音呈现人物内心世界。
作为一名主要演员,但我仍愿意去尝试配角,并将其尽情发挥,使之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情节处理,无论是在哪一个角色的背后,都有一颗诚挚的心在跳动。